理论研究

昶说刑辩丨刑辩困局:恶性循环下的合规突围

随着大量执业律师的涌入,刑事辩护领域出现“案少人多”的局面,叠加经济下行的影响,行业困境日益凸显,逐步引发各类恶意竞争和收费挤兑。不规范执业的泛滥必然触发监管机制的收紧。同时,行业乱象滋生出恶意举报与敲诈律师的黑色产业链,使得本已艰难的刑事辩护领域再次面临严峻挑战。刑事辩护不仅是一个法律服务行业,更是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面对当前复杂的刑辩环境,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已成为绝大多数从业者经常探讨的问题。

 

 

文|闫伟

 

 

监管端风险:趋于严苛的监管措施

 

 

20245月,某地律师高某某在横州市看守所会见时,将烤鸡肉、榴莲递给在押人员,司法局依据《律师法》第49条,对其处以停业6个月的处罚。2017年,某律师为尽快介入案件,伪造家属委托书会见嫌疑人,被常州律协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近期还有因给当事人翻阅卷宗而被处罚的刑事律师等案例。一系列处罚案件表明,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的监管正趋于严格。

近年来,经济下行与律师行业准入标准的放宽,使得刑事辩护市场人员数量增多、类型复杂,水平参差不齐,素质高低不一,导致行业乱象频发。这直接促使监管部门切换至“严管”模式以回应社会关切,而刑辩律师成为最易被量化考核的群体。作为服务行业的“乙方”,刑辩律师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下,更应做好合规代理与风险防范,及时调整辩护策略与执业方式,这似乎是应对时代变化、持续生存的唯一途径。

当事人端风险:投诉频发与敲诈退费的产业化

 

近年来,法律咨询公司遍地开花,本就举步维艰的刑辩市场进一步受到冲击。“黑律师”和法律咨询公司的违法执业行为不断引发当事人的不满与投诉,民众对律师行业的整体信任度有所下滑。另一方面,监管机构“投诉必查”及严苛的律师管理和处罚机制,催生了一条特殊的黑色产业链:通过当事人敲诈律师。

常见模式包括:预设陷阱,签约后不断质疑律师“不作为”;预告投诉,明示“不退费即向12345、律协、信访办、微博同步举报”;群体围攻,雇佣“退费师”到律所举牌、直播;诉讼施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一赔三”。例如20232024年间,张某某律师团队被三名被告人以同一手段恶意逃避风险代理费120余万元。警方虽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但因证据碎片化,至今仅追回38%

 

提升刑事辩护风险预防能力,加强合规建设

 

首先,作为法律服务者,坚守刑事辩护的底线与原则,推进合规执业、积极维权,不仅是刑辩工作的基础,也是防范执业风险的基本要求。刑辩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易陷入伪证、妨害作证、泄露国家秘密、窝藏包庇、洗钱等刑事风险,因此刑事层面的风险预防尤为重要。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与政策,既是业务需要,也是风险防范的必要措施。

其次,面对新时期刑辩的挑战与风险,可探索建立“签约-留痕-退费-报警”四步闭环机制。第一,签约时以《律师法》为底线,在《委托协议》中明确“保密例外、退费条件、争议解决”条款,并同步签署《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不得承诺结果的要求具体化。第二,对每次会见、阅卷、沟通制作《工作日志》并电子存档,日常会见与接待全程留痕,重大节点通过EMS邮寄《阶段性工作报告》,实现服务可回溯。第三,如当事人提出退费,立即启动律所收费争议处理机制,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书面答复,并邀请律协值班律师参与调处,避免事态扩大。第四,若遭遇“不给钱就投诉”式敲诈,固定微信、录音等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并依据《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定》要求办案单位出具《受案回执》,阻断恶意投诉的“合法化”通道。

结语:市场萎缩导致刑事辩护领域出现“多主体低价竞争—违规抢案—投诉泛滥—监管重罚—敲诈黑产”的恶性循环。在数字考核时代,对律师“顶格处罚”可快速体现治理绩效。自媒体放大个别负面舆情,使当事人“以闹取胜”的成本趋近于零,与体制内提拔期间的诬告陷害类似。但经济下行不是刑辩律师降低标准的理由,而是倒逼行业升级的信号。通过“精细合规+技术存证+联动维权”,律师可在监管高压与敲诈暗流之间建立“安全通道”。当合规成为最低成本的选择,行业才能真正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