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果不是机械地根据事实和法律,三段论推导出来的。法律是死的,办案的人是活的,只懂法律,不懂人性和社会,做不好律师。
文|邹佳铭
隔着看守所的铁栅栏,坐在对面的他,面庞黝黑、眉毛浓密,只有神情是淡淡的。
他因为两起抢劫杀人,致两人死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正在死刑复核阶段。犯罪参与者共四人,案件最大的问题是,致死的刀伤是谁实施的,一直没有查清。在这种恶性杀人案件,无疑是应该有人偿命的,那么,该杀谁?是侦查一直到死刑复核阶段争辩的问题。
其实,在案的证据对他是有利的,有多份证词证明他没带过刀,也没有动过刀。但是,一审和二审都是判决他与另一人死刑立即执行。到死刑复核阶段,他已经在看守所待了六年了,一直徘徊在死亡的边缘。
坐定后,我问他的是看卷后很困惑的一个问题:“你知道是谁动的刀吗?”他低下头思考几秒钟,对我点点头说:“知道。”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我到案后,第一次问我时,我确实想包庇他们,就说不知道。但是,办案警察认为我一定知道,就一直在追问这个问题。其实,我在第二次讯问时,就想说出来。我就先问律师,律师认为如果办案机关查不清到底是谁动的手,就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就会降格处理,不判死刑。所以我就一直没说。谁知结果并不是这样,一审认为虽然我没有持刀杀人,但是人是我喊的,现在查不清谁动的刀,就应当杀我。
但是我找他们,是让他们帮我讨债,而不是抢劫。抢劫都是他们临时要弄的。”
说到这里,他有些激动。停顿了一会,有些无奈地说:“我也不是怪律师,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我刚进来什么都不懂,也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听律师的。现在我在这里待了六年了,才发现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实际判案是另一回事。人和人也是不一样的,我想包庇他们,他们为了保命,却歪曲事实,说一刚开始就是为了抢劫。”
“那你当时怎么就跟他们一起动手了呢?”
“我那时才19岁,太年轻。他们说抢,我脑子一热,就跟着上了。现在我也后悔,但是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虽然他口气是淡淡的,黯然的眼神却可以看到他内心的绝望。
“为什么到案后你没有给死者家属赔偿?”
“我一开始就想给家属赔钱,但是征求律师意见时,他说如果我同意赔钱,可能会让人觉得就是我杀的,让我先不赔,再等等看。
等一审判我死刑时,我再提出赔偿,家属就拒不接受赔偿,让我偿命了。”
说完,他又仰面叹息一声,说:“这也许就是我的命吧!”
我也无言以对。做了这么多年律师,有一个很深感受是,律师即使在辩护策略和技术上没有任何差错,也不一定能拯救当事人。
但是,在有的案件中,如果稍有闪失,真的可能办砸一个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结果可能就是生与死的差别。
出看守所的路上,心情很沉重。
我相信他的第一个律师,给出的建议,一定有他的理由和原因,我们不能根据事后的结果去做事前的评判。换作我,我也不知道会给他怎样的建议。也不知道,换个律师,他的命运会不会改写。
做刑辩律师久了,才发现案件结果不是机械地根据事实和法律,三段论推导出来的结果。法律是死的,办案的人是活的,只懂法律,不懂人性和社会,做不好律师。老律师就像是个老司机,胆子越来越小。我们能做的是把事情往复杂想,往坏处想,给当事人更多的可能性,让他(她)在更多信息的基础上,做自己的决定。很多时候,律师也是无力的,但是责任却是沉甸甸的!
也许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但是,我知道,他妈妈改嫁三次,带着他从遥远的边疆来到内地,他小学就辍学,和妈妈、继父一起卖菜为生。后来自己好不容易赚到一笔钱,又被别人绑架抢走了大部分钱财。在公安追讨不到的情况下,他只能求助社会“大哥”帮忙,却被带到了一条不归路。
其实,案发后他逃脱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北京开了一家很有名的连锁餐厅。但是,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最放不下的还是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母亲托人找到我,不惜代价要救儿子一命,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呢?但是,那两个无辜失去的生命,有更多委屈和不甘,也有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