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荣誉

3罪减为1罪,2354万减为144万!

本所邹佳铭、李博(实习)律师承办的某地级市原公安局长何某某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2354万元)、诈骗、高利转贷一案。该案自移送审查起诉之后,两位律师通过反复查阅卷宗材料,数次会见当事人,主动调查取证,了解案件背后的真相,多次与相关办案人员主动沟通,充分交换意见,提交了详尽的辩护意见。最终辩护观点被依法采纳,以利用影响力受贿144万一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目前,司法对职务犯罪采取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通过取证重构事实,通过专业论证重新定性,是辩护的价值所在。当然,本案办案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才能最终体现辩护的价值和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