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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诈骗”案37天无罪释放,张婷婷律师精准辩护破局

当信仰与法律边界交织,一笔近百万元的“香火钱”与“法事费”,将一位身兼心理咨询师与玄学大师的当事人,推向了诈骗重罪的指控漩涡。面对一旦定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峻局面,当事人及其家属果断委托张婷婷律师。最终,经过律师的专业辩护,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37天内实现逆转,当事人被无罪释放,扣押物品亦悉数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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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法事服务引发的刑事风暴

当事人持有正规心理咨询师资质,同时长期从事民间信仰相关的法事活动。其一位客户在数年间累计支付相关费用近百万元,后因自身陷入经济困境,转而向公安机关控告当事人实施诈骗。侦查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鉴于案涉金额特别巨大,案件走向一度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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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核心:紧扣构成要件的精准剖析

接受委托后,张婷婷律师立即深入研判案情,迅速将辩护策略锚定于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从两个根本方向切入,瓦解指控基础:

1.行为本质之辩: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律师指出,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陈述或承诺为虚假且无法实现为前提。本案中,大量客观证据(如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购买法事用品的记录、与其他宗教人士的交流等)均表明,其本人深信其所传播的理念与所进行的法事活动。其行为源于个人的真诚信仰与实践,而非蓄意编造谎言进行欺瞒。因此,不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行为特征。

2.主观目的之辩:不具备“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意图针对巨额资金的流向,律师进行了细致的流水审查。相关流水清晰显示,当事人收取款项后,绝大部分用于支付举行各类法事所需的物料成本、场地费用,以及支付给协助完成仪式的其他人员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呈现“客户转入、当事人转出”的对应特征,资金主要用于特定事项的支出。尽管存在部分结余,但这是经营活动中合理的成本核算与留存,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直接据为己有的诈骗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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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历程:高效沟通与证据构筑的辩护之路

为实现有效辩护,张婷婷律师在短时间内开展了高强度、精细化的工作:

深入沟通,厘清事实:一个月内进行数次会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精确把握每一个细节,定位案件关键争点。

证据为王,清单指引:系统梳理并制作了8份详尽的证据清单、法律意见,将有利于当事人的客观证据与辩护观点清晰、有条理地呈现给办案机关。

积极交流,推动定性:在审查逮捕阶段,3次主动到访人民检察院,结合书面材料,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性质、证据理解、法律适用进行面对面深入沟通,并辅以多次电话交流,持续阐述本案应属民事纠纷范畴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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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成果:第37天,自由与公正的回归

通过律师紧扣法理、依据充分的专业辩护,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不构成刑事犯罪,实质是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在被刑事拘留的第37天,被依法释放,重获自由。随后,办案机关亦依法返还了侦查阶段扣押的电子设备等物品,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本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也清晰地划清了民间正常劳务服务、信仰自由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体现了法律的理性与公正。张婷婷律师凭借其深厚的刑法学功底、敏锐的案件洞察力以及坚韧不拔的敬业精神,在关键时刻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彰显了专业律师的价值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