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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莫野律师承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未被批捕,顺利取保候审

近日,由本所杨莫野律师承办的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检察院批准逮捕阶段,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与检察官的细致沟通,检察官最终决定不予逮捕,侦查机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其已顺利回家。

杨莫野律师接受本案家属委托后,在家属无法提供任何与案件信息有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掌握了案件相关信息。

本案是一起涉及多位犯罪嫌疑人且与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相关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及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的案件,入罪门槛最低,惩罚力度最高,出售、提供公民行踪轨迹五十条以上就可以构成本罪,而如果出售、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甚至都没有数量(五十条)的要求。

杨莫野律师通过数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在现阶段能知晓、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被逮捕的情况,在本案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当天就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分别从犯罪嫌疑人参与的次数、方式、在本案中的从属地位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批捕期间,也通过电话的方式与检察官进行了直接的、良好的交流与沟通。

批准逮捕的最后一天,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并通过侦查机关联系了律师及家属,家属前往看守所按要求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本案暂时告一段落。

本案办理中,杨莫野律师恪尽职责、细致专业,紧紧抓住犯罪嫌疑人的角色和地位这一关键突破点,再辅之其参与的方式、次数等显著轻微的情形,在黄金的37天达到辩护的目的,也为本案后续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