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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铭、张卫峡律师承办的某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摘黑帽、除两罪

本案是由某省公安厅作为“涉黑”专案,指定异地管辖的案件。公安机关认定杨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

我所邹佳铭、张卫峡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通过会见了解案情,积极调查取证。在获悉该案被拆分成两个案件,且一案已经先行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下,辩护人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并且提出了并案处理的书面申请,得到检察官认可。

阅卷之后,辩护人三次约见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了新证据和辩护意见。还根据沟通情况,向承办人提交了类似案件的指导案例。

最后,公诉机关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将本案作为涉黑案件指控。且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涉嫌强迫交易和寻衅滋事行为,不予起诉。

辩护,是阅卷与调查、庭上和庭下、对抗和沟通的结合,越提早、越主动、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