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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铭律师承办的被指控四起,共2.8亿余元的职务侵占案,被判无罪!

2023年1月11日,邹佳铭律师承办的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寻衅滋事罪一案,历经原一审判决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10年,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改判四起职务侵占、共2.8亿余元,全部无罪。

这个案件本质上是公司原实控人与原投资人,为争夺公司控制权之争。被告人王某某2007年投资了由举报人王某2实际控制的A公司,并签订以上市为条件的对赌协议。后王某2欠下数亿赌债后,留下遗书,下落不明。

王某某在打赢民事官司,但A公司是负资产,无法执行的情况下,不得已只能接管公司,并投入巨资进行改造和经营。

2009年王某2归来,以A公司与王某某实际控制和关联的公司之间进行的工程改造、原材料购销、整体租赁等事项,交易价格不公允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和执行异议,全部被判败诉。

王某2在民事途径无果的情况下,在当地提起刑事控告。公安两次立案后,都被检察院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该案被指定异地管辖,进入漫长、艰难的刑事诉讼程序。

邹佳铭律师在本案二审接受委托,针对所有的指控,全部建立在评估价和实际交易价差额的基础上,她从本案鉴定这个薄弱环节入手,并通过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到庭等方式,对本案指控的事实提出了有力的质疑。

同时,针对王某某是A公司的债权人,接管之前A公司是负资产,接管之后,王某某对A公司有持续上亿的投入,依据这些特定事实,提出如下辩护意见:王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A公司也不存在被侵占的现实、客观财物,各起指控本质上是关联交易,如果价格不公允,应当通过民事程序解决,刑法应保持谦抑性。